国家能源局:引导各地区新能源开发建设、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更新时间: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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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447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文件指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系统观念,科学编制“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电力发展规划,加强源网协同规划的统筹力度,进一步发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在引导各地区新能源开发建设、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详情如下: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447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省情实际及能源转型特征科学优化各地新能源发展规划路径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政治优势。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科学编制、接续实施全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五年规划,强化与电力规划的有效衔接;各省在国家规划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引导下,依据省情实际优化本省新能源发展布局和时序,实现全国一盘棋。“十四五”以来,我国风电光伏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截至2025年5月底,全国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16.5亿千瓦,装机占比45.7%,已超过全口径火电装机,成为第一大电源。近年来,黑龙江依托风光资源优势,统筹集中式与分布式、外送消纳和就地消纳,科学引导新能源合理布局,不断提升电网汇集接入和外送能力,推动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您提出的加强全国能源电力统一规划、各省统筹省情实际优化新能源发展路径的意见,我们正在推动落实。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网源规划统筹衔接工作,一是构建了科学高效的能源规划编制体系和衔接工作机制,统筹优化全国电力流向、新能源布局和调节能力建设,科学合理制定全国新能源五年发展规模目标。二是积极推进跨省区输电通道和主网架规划建设。在“三交九直”基础上,通过“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调整新增布局10条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组织完成输电方案优化论证和咨询评估,并推动加快工程前期工作和核准建设。开展电网主网架项目滚动调整和全国电力系统设计等工作,通过科学评估论证,及时做好主网架纳规工作,保障新能源送出消纳需求。三是不断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机制。“十四五”以来,国家按年明确并下达各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各省依据国家下达的权重目标,结合本省资源禀赋、负荷需求、电网结构、调节能力等实际情况,制定本省风电光伏开发建设方案,合理安排新能源项目的规模布局和建设时序,并指导电网基础设施和系统调节能力建设。通过以上做法,既逐年分解落实国家五年发展规划目标,实现全国一盘棋;又进一步推动源网协调,统筹新能源发展和消纳。四是指导各地科学确定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并强化目标执行。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明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科学开展新能源消纳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新能源发展、系统承载力、系统经济性、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并根据当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及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确定新能源年度开发方案和配套消纳方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系统观念,科学编制“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电力发展规划,加强源网协同规划的统筹力度,进一步发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在引导各地区新能源开发建设、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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