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在“中间”环节取得重大突破
更新时间: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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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关于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在中间环节取得重大突破。

《指导意见》直面天然气省内管输价格长期存在的一线一价一企一价等乱象,通过定价机制重塑行业秩序,为全国一张网落地扫除关键障碍。
最大的新意不在于降价或提价,而在于通过重塑省内管网定价逻辑,打通天然气价格传导的中梗阻,让上下游畅通起来。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专家说,这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前最具分量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也提前锁定了十五五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主基调,以全国一张网为载体,实现上中下游协调发展,通过制度型开放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破解省内管网定价碎片化问题
此前,省内天然气管网大多按管道独立核定运输价格,定价主要依据该管道的建设成本、运营维护费用、输气量等个体化因素,有些省份虽同一管道经营企业旗下所有管线执行统一运价,但不同企业之间价格仍不统一。这就造成管道天然气价格碎片化的问题,阻碍了全国市场整合。上述业内专家说。
《指导意见》击穿了分散化、碎片化的定价机制,通过定价权限上收,实行统一定价模式,由一线一价一企一价向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价格过渡,重构新型价格体系。
《指导意见》有多个突破,首先是上收定价权限,明确省内各级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统一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并明确原则上不得下放。这样一来就终结了此前定价权分散导致的价格碎片化局面,为建立统一市场奠定基础。国家发改委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助理研究员吕指臣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说。
从定价模式来看,《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向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价转变。这就意味着过去分散核定的一线一价一企一价将成为历史,由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价格取代,既与去年开始执行的跨省管道一区一价无缝衔接,也为未来全国一张网扫清障碍。 吕指臣补充说。
对于拥有多条省级支线的地方而言,定价规则由多对多变为一对多,直接压缩了地方政府对管输价格的自由裁量空间,降低了企业通过跑价格而非降成本获取收益的可能性。 上述不愿具名的业内专家说。
还有一个突破,就是《指导意见》规定新管道原则上不再新定价,这样既减少了新增的价格水平,也对管道建设设置了经济性指标或门槛,可以更好地引导投资。 上述业内专家补充说。
剑指旧疾精准施策
长期以来,我国天然气中游环节存在几个问题。一是价格机制割裂导致同气不同价,省内不同企业、不同管线运输价格差异显著。例如,同一省内同类用户管输费可能相差30%以上。这种碎片化格局阻碍了资源跨区域优化配置。二是冗余环节推高终端成本现象突出。例如,某中部省份调研显示,气源从主干管网到城市门站需经历多个加价环节,成本因此增加15%20%。
部分企业通过背靠背分输站,或把一条长输管道分成不同项目,一节一节分给经营主体建设运营,每节收取固定价格,导致层层加价推高最终价格。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副处长钟弥嘉指出。
《指导意见》延续了跨省干线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定价原则,但对监管周期作了较为刚性的规定,以避免超期不定价:监管周期原则上为三年,期间若资产、输气量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校核。同时,对仅起背靠背转输功能而无实质管网投入的分输站,要求只补运行维护成本,并鼓励地方政府直接清理取消。《指导意见》精准施策,以解决层层加价、冗余环节推高终端气价的问题。 钟弥嘉说。
据清燃智库测算,若严格执行《指导意见》,多数省份工业大用户的终端管输环节有望减少12个,对应气价下降0.050.12元/立方米。
重复建设与低效运营并存也是此前我国天然气中游环节长期存在的问题。比如,某经济带300公里区间内竟存在三条平行管线,每条管线平均负荷率不足40%。在缺乏统一规划的背景下,一些省份出现管道近距离并行铺设现象。《指导意见》直指病灶,要求加强项目审核把关,严控不利于资源有效利用的项目,引导行业从粗放扩张转向集约发展。钟弥嘉表示。
《指导意见》把压减供气环节与优化规划布局并列为省级政府的责任。一方面,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全省管网规划,严控重复建设、增设不必要层级的项目。另一方面,鼓励上游气源与城燃企业、大用户直购直销,并通过制定管输价格累加上限,倒逼现有企业整合线路、共享设施。对于正在推进省网融入国家管网集团的省份来说,这相当于给出了过渡路线图,用价格标杆淘汰低效资产,用统一规划避免新一轮投资浪费。 上述业内专家说。
提高效率释放改革红利
《指导意见》中还有几个数据值得关注:将收益率封顶,要求准许收益率原则上不高于10年期国债收益率加4个百分点,防止垄断超额利润。
此前,多数省份直接套用跨省的8%的收益率上限,但这种做法其实跟省内的实际情况不太符合。对中小管道企业而言,5.75%的收益率上限可能压缩利润空间,尤其是低负荷管线,这样可以倒逼其通过兼并重组提升规模效益。而头部企业凭借网络优势和负荷率保障,更易获得新管道投资权限,这也是市场优胜劣汰的过程。 吕指臣说。
据清燃智库预测,未来三年省内管网运营主体数量可减少40%,将大幅提升效率。
此外,《指导意见》要求核定输气量时最低负荷率不得低于50%,倒逼管网整合与效率提升,在避免对省网要求过高的同时又设定一定门槛。此外,管道资产折旧年限从30年延长至40年,有利于降低当期运价率。
从对行业的影响来看,《指导意见》更深远的影响在于推动全产业链成本下降,最大的促进作用在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释放改革红利。
受访人士表示,对天然气产业上游而言,省内不同气源到站价差的缩小,使气田、LNG接收站、储气库同台竞价成为可能。对下游而言,大用户可绕过层层代输,直接与上游企业谈判锁价,城燃企业也可通过代输+配气分离模式降低购销成本。对管网运营方而言,统一价格体系带来的透明预期,将加速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支线、互联互通项目投资,形成存量资产整合+增量多元投资的新格局。
根据天风证券的测算,管输费占城市燃气企业采购成本约25%。此次收益率下调及环节压减,有望使下游城燃企业管输成本降低10%15%。大型城燃龙头企业将优先受益,尤其是在居民用气顺价尚未完成的区域,价差压力有望得到缓解。
整体来看,《指导意见》对政府规划能力和政策执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也是一次对市场经营主体洗牌的过程。无论如何,这是十四五末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后一块制度拼图,至此,天然气全产业链价格政策全部完备,同时也为十五五期间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奠定基础。 上述业内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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